当前位置: 首页 > 湖北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湖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鄂价能交[2009]162号颁布时间:2009-05-31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中石油、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在鄂分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9]17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价格调整后,我省市场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见附件一。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中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对系统外社会加油站批发汽、柴油时,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吨;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60元/吨。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批零价差不得小于上述水平。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液化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最高出厂价按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出厂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即最高出厂价为5639.6元/吨,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三、以上价格自2009年6月1日零时起执行。
  四、中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要认真落实调价方案,并在6月1日16:00时前将调价方案出台后的市场价格、供应情况及方案的落实情况报告我局,遇有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附件:1.湖北市场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附件: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附件1:
  湖北市场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 元/公升
  品名规格 品质比率 最高批发价   最高零售价
           送货 不送货   吨价 公升价
  90#(11)汽油 100   6610 6550   6910 5.20
  93#(11)汽油 106   7007 6943   7325 5.50
  97#(11)汽油 112   7403 7336   7739 5.80
  0#柴油   100   5870 5810   6170 5.35
  —10#柴油 106   6222 6159   6540 5.65
  注:乙醇汽油价格与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相同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