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下发《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趸售县供电局电费帐户集中管理操作办法》的通知
鲁电集团财[2000]295号颁布时间:2000-07-04
2000年7月4日 鲁电集团财[2000]295号
各地市电业局、农行市分行、地区中心支行、省农行营业部:
为做好趸售县供电局电费帐户的集中管理工作,加快电费上交的速度,确保按期
归还农网改造贷款本息,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共同制定了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趸售县供电局电费帐户集中管理操作办法》(见附件),现印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趸售县供电局电费帐户集中管理操作办法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决定对趸售县供电局的电费账户实施集中管理。为做好此项工
作,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联合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进行合作,依托农业银行各级营业
机构与结算网络,由农行代各级供电部门收取电费,并逐级划转至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二、开户
1、各趸售县供电局(以下简称夏售县局)所属的乡镇供电所,在其供电区域内
的农业银行办事机构,开设电费回收账户(一个乡镇只限开设一个),收取辖区内交
来的电费。
2、各趸售县局在驻地农业银行开设一个电费回收帐户(只限开设一个),归集
趸售县局在全县范围内收取的电费。
3、集团公司在农业银行济南市烁源支行(以下简称农行烁源支行)开设一个银
行帐户,收取各地市电业局所上缴的电费。
4、各趸售县局在农行泺源支行开设一个电费账户,用于归集县(市)农业银行
汇入的趸售县局所上划的电费。
5、各趸售县局在农行不泺源支行开设一个经费户,用于归集从电费户转入的属
于趸售县局自主支配的资金,包括随电费收取的农村电工管理费、农村低压电网维护
费、农网改造降耗收入和电费户利息等。
6、各趸售县局在驻地农行开设一个经费户,用于代理在农行泺源支行开设的经
费户的各项业务。
三、划拨电费业务流程
1、各乡镇供电所将收到的电费全额存入其电费回收帐户,并分别于每周一、月
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以及趸售县局规定的电费上交日,填制汇款凭证,交驻地农业银行
营业机构,将电费帐户余额全部划转至趸售县局在驻地农行的电费账户。各乡镇供电
所在集中收取电费时,开户农行到供电部门代收现金。
2、各趸售县局将收到的电费全额存入在驻地农行开设的电费帐户。开户农行收
到款项后,根据双方签订的《委托代交电费协议》的内容,当日通过实时汇兑系统,
逐笔划转至各趸售县局在农行烁源支行开设的电费户;对于未开通实时汇兑系统的县
市,当日必须通过农行电子汇兑系统,逐笔划转。
3、各趸售县局按照所属地市电业局规定的上交电费进度。通过山东电力网上交
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以授权的形式委托结算中心代其将电费划转至
所属地市电业局在农行泺源支行的银行帐户;对于未开通网上交易系统的县局,应以
委托付款授权书的形式委托结算中心划转。
4、各趸售县局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以授权的形式,委托结算中心上交电费后,
将电费户剩余部分的资金转入经费户;对于末开通网上交易系统的县局,应以委托付
款授权书的形式委托结算中心办理此项业务。
5、各趸售县局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的查询功能,及时查询业务发生情况。
6、各趸售县局的电费户、经费户均严禁透支,一经发生透支现象,结算系统将
自动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收取透支利息。经费户资金完全由各趸售县局自主支配。
四、票据传递
1、乡镇供电所根据驻地开户农行提供的进账单、现金交款单、汇款凭证回单、
退票理由书以及其他银行结算单据进行帐务处理。
2、趸售县局根据驻地开户农行提供的现金交款单、进帐单、退票理由书以及其
他银行结算单据进行电费收入帐务处理;根据结算中心代为填制的特种转账传票进行
电费上交、资金划拨等帐务处理。趸售县局以结算中心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为准,并及
时进行对账。
3、结算中心每月月初将回单、对账单等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各趸售县局。
五、其他事项
1、各趸售县局必须与负责电费回收、划转的开户农行签订《委托代交电费协议》,
协议范本见附件一。
2、各单位必须及时与开户农行进行对帐,确保帐款相符。
3、各趸售县局应按照各地市电业局的有关规定上交电费,至次月4日的累计上
交金额,不能小于当月应上交购电费金额。
4、本办法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共同制定;未尽事宜,
在执行过程中逐步完善。
5、本办法解释权属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
6、附件。
附件一:《委托代交电费协议》范本(略)
附件二:《趸售县局银行帐号一览表》(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