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会字[2008]42号颁布时间:2008-05-07
各市财政局(宁波不发),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经研究,2008年度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请各地及时公布成绩,对报考上述两科目且成绩同时达到合格标准的核发全科合格证书;对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且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发给单科合格证书。
附件:2008年度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人数
单科合格人数 全科合格人数
杭州市 4098 15367
温州市 2014 6050
嘉兴市 1607 3169
湖州市 525 1710
绍兴市 1269 3368
金华市 981 3602
衢州市 226 1028
舟山市 207 1060
台州市 1133 2526
丽水市 448 1361
省本级 774 598
合计 13282 39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