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7日 苏减发[2005]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国税局、地税局、环境保护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科学技术厅、质
量技术监督局:
针对当前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现象仍时有发生
的情况,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下发了《关于治理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
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通知》(国减负[2005]2号)。努力
减轻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民营企业的负担,是今年我省治乱减负工作的重点,务
必抓实抓好。现将《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治理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
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治理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
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