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四川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立企业所得税管理台账的通知

川国税函[2008]321号颁布时间:2008-12-02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意见》﹙川国税发〔2008〕95号﹚要求,省局制定了全省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台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得税管理台账的重要性
所得税管理工作政策性、连续性强,涉及面广,企业需向税务机关审批、备案的项目较多。为准确执行各项所得税政策,全面掌握和了解涉税审批和备案事项,并实施有效的跟综管理和动态监控,必须建立和规范企业所得税管理台账,真实记录反映所得税管理过程和结果。所得税管理台账是所得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检查考核所得税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各级国税机关应高度重视,按照统一要求建立台账,切实加强所得税管理的基础建设,努力提高所得税管理水平。
二、所得税管理台账的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列》以及现行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企业所得税管理台账暂设10种﹙见附件﹚:①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备案)台账;②所得税前弥补亏损台账;③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台账;④职工教育经费所得税前扣除台账;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所得税前扣除台账;⑥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台账;⑦创业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台账;⑧固定资产经营租赁费所得税前扣除台账;⑨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抵免台账;⑩专用设备投资所得税额抵免台账。所得税管理台帐将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相关配套政策规定的陆续出台,作相应的补充、完善、修改。
三、所得税管理台账的要求
各地国税机关从2008年起应按本通知台账种类对所管理的企业所得税有关事项进行台账登记,原已有台账记录的应在形式和内容上进行调整,统一使用本套台账。各地在记录台账时要注重衔接好各个环节和时间,做到数据、逻辑关系准确;资料齐全完整,符合长期保管的质量要求,避免有账不建,残缺遗漏等现象。通过台账的记录,使管理有痕迹,既能真实反映出企业各年度数据变化情况,又要反映出税务机关所得税的管理情况,使所得税管理台账在所得税管理工作中发挥基础性的作用。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局所得税处反映。

附件:

企业所得税管理台账表
     
台账填写说明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