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2006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成国税审[2007]003号颁布时间:2007-04-02
青羊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2006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请示》(成青羊国税发[2007]3号)收悉。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的通知》(川国税函[2006]61号)和《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2]4号)规定,经研究,同意该分行2006年度呆账损失5474206.62元税前扣除。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