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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的汇率确定

录入时间:2008-09-19

【中华财税网2008/9/19信息】  出口货物的销售收入一律以离岸价(FOB)做为入帐的基础价格。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外汇收入折合成人民币金额,折合汇率可以采用固定汇率或变动汇率。采用固定汇率,应以当月一日市场汇率(原则上为市场汇率的中间价)记帐;采用变动汇率的,应以出口货物发出当日的汇率(中间价)记帐。折合汇率一经确定,报主管退税机关备案,在一个出口年度内不得任意改变。如因情况特殊需要改变折合汇率的,必须经过主管退税机关批准。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记帐汇率和结汇汇率的差额,作为企业的汇兑损益处理,不再作销售收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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