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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多措并举 扎实开展属地中央单位预算执行监控工作

录入时间:2022-12-08

  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认真落实“两个转变”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优化监管方式,强化结果运用,扎实开展属地中央单位预算执行监控工作,努力提高中央单位部门预算监管成效。 

  一、夯实理论基础,下好政策学习“先手棋”

  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始终把政策理论学习作为开展预算执行监控工作的前提,学懂弄通中央政策精神。一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围绕改革发展中心工作,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以预算管理制度为工作指引。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文件,准确掌握部门预算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管理和流程控制思维,完善预算监管闭环管理,努力构建更加完善、更为有效、更可持续的高质量预算监管体系,推动部门预算监管水平上新台阶。三是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为行动指南。以部门预算执行监控为抓手,不断严肃财经纪律,持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二、坚持问题导向,做好监控分析“基本功” 

  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预算执行监控年度工作指引,结合属地中央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情况尤其是审计、财政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监控什么内容、依托什么方法、实现什么目的,厘清思路,突出重点,提高成效。一是实时监控重点内容。时刻胸怀“国之大者”,将可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支出内容作为监控重点,依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紧盯“三公”经费、津贴补贴、会议培训等支出,细致核实比对基础资料,实时发现、全面上报违规行为,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切实强化预算约束。二是定期开展全面监控分析。全面统计分析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情况,从预算执行进度、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审计及财政监管发现的问题、制度建设、内部控制等多个维度,为预算单位“立体画像”,加强对预算单位的指导;认真剖析制度层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明确薄弱环节和关注重点,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供完善制度时参考。 

  三、树立系统观念,打好成果运用“组合拳” 

  突出成果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控与预算编报、决算审核的有机结合,形成部门预算全链条监管,努力实现预算执行监控效用最大化。一是提升预算执行合规性、时效性。一方面紧盯重点类型违规问题,以适当形式通报违规情况,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监管威慑力;另一方面及时跟进预算单位支出进度,重点关注预算执行率偏低单位的支出情况,督促单位通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交回闲置资金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强化预算编审合理性、约束性。在中央单位预算编制审核工作中充分运用执行监控成果,对于存在违反相关要求的项目和经费,应压尽压、应减尽减;对于部分项目存在的预算执行率较低、小而散等问题,优化项目分类、立项和编报。三是增进决算审核针对性、准确性。将结转金额多、其他收入多等易产生问题的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做好数据储备、备注存疑事项等基础工作,为扎实、精准、高效做好部门决算审核工作奠定基础。 

  四、加强沟通服务,弹好共同发展“协奏曲” 

  以预算执行监控为抓手,加强沟通协作,提升服务水平,助力驻内蒙古中央单位共同发展。一是搭建平台,发挥职能优势。针对部分单位社保缴费支出异常反映出的社保经费清算困难等问题,主动发挥职能优势,加强与地方社保、财政以及中央单位沟通协调督促,陆续帮助近20家中央二级预算单位顺利完成属地养老保险参保工作。二是协作共建,强化制度建设。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机制,将预算执行监控纳入与海关、税务、银保监等共建单位的业务协同框架,定期交换数据,及时共享信息,增强与省级主管部门协作监管力度,共同提升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预算管理水平。三是注重调研,积极献言建策。充分发挥监管局“探头”“哨兵”“参谋”作用,积极为财政部相关司局了解情况、精准决策提供有用信息。一方面认真了解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有关情况,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另一方面全面掌握中央单位在专项经费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归纳总结提炼,探索进一步推广落实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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