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谋略百篇(营业税篇):设备安装合同订立的筹划
录入时间:2004-09-06
【中华财税网北京09/06/2004信息】 八、设备安装合同订立的筹划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
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纳税人签订含有设备的安装合同时,应当注意将设备的价款,从安装工程总价中
剔除。
[例]某电信工程公司,接受某地电信工程安装业务,承包总额2500万元,
其中原材料1600万元,通信设备400万元,工程施工款500万元。签订安装
合同时,按照包含设备的价款2500万元作为工程总造价。则:
该笔业务应纳营业税=2500×3%=75(万元)
如果电信工程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将设备价款400万元,不计入安装工程产值,
则:
应纳营业税=2100×3%=63(万元)
通过筹划,可节省营业税12万元(即7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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