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营业税税收筹划 > 正文

流转税纳税筹划技巧:最新营业税基本概况——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录入时间:2003-12-11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1/2003信息】 二、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所谓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纳税人应纳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营业 税的扣缴义务人具体有:   ①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②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③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没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 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④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⑤演出以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⑥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⑦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的,其应纳 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