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税税收筹划 > 正文

私营公司会计实务与纳税筹划(筹划篇):私营公司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怎样处理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

录入时间:2004-03-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3/05/2004信息】 三、怎样处理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交税款。 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 应交消费税”科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 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生产成本”、 “自制半成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的 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按代扣代 交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 款”等科目。   [例8]某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应税物资一批,原材料价款150000元,加工费10000 元,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18000元,应税物资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并付清货款, 会计处理为:   A.委托方将收回的物资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委托加工物资  150000   贷:原材料  150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8000   贷:银行存款  28000   借:原材料:  16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60000   B.委托方将收回的物资直接用于销售:   借:委托加工物资  150000    贷:原材料  150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28000   贷:银行存款  28000   借:库存商品  178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78000   C.受托方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7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000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8000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