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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公司会计实务与纳税筹划(筹划篇):扫描私营公司消费税基本知识——何时何地缴纳消费税

录入时间:2004-03-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3/05/2004信息】 四、何时何地缴纳消费税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纳税。消费税纳税 义务发生的时间,以货款结算方式或行为发生时间分别确定。   (一)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 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 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 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 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 天。   在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的起始时间确定后,就需要把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条例 规定;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纳税人的具 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 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 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 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消费税具体纳税地点有: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 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3.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 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4.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 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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