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的税务筹划——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录入时间:2004-03-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3/29/2004信息】 1、区域性的税收优惠。在享有税收优惠
政策的地区设立公司,可使企业整体税负最小化。但如果准备在国外设立公司,一定
要设在与我国已签订不重复征税的国家和地区。在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征收中,国
家规定了一些特殊区域及其所属的单位可减免税,如医院、学校、幼儿园、存放危险
品的区域等,如果可能要提醒企业尽量利用这些优惠条件,以扩大免税范围。
2、具体项目的税收优惠。企业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应尽量选择可享受税收优惠
政策的项目,如高新技术产业,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认证,税务部门才能认可,认
证要尽可能早,因计算减免税的时间是要以税务部门批准日期为准。企业的产品有的
可能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有的则可以。因此,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一定要分别核算,以
便能明辨哪些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哪些不能,否则税务机关只能按不享受税收优惠计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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