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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空间——税率

录入时间:2003-05-14

  【中华财税网北京05/14/2003信息】 三、税率   土地增值税税率设计的基本原则是,增值多的多征,增值少的少征,无增值的不 征。   按照这个原则,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其中,最低税率为30%,最 高税率为60%,税收负担高于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实行这样的税率结构和负担水平, 一方面,可以对正常的房地产开发经营,通过较低税率体现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对 取得过高收入,尤其是对炒卖房地产获取暴利的单位和个人,也能发挥一定的调节作 用。   表6-1 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 级次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 1  不超过50%的部分          30     0 2  超过50%~100%的部分       40     5 3  超过100%~200%的部分       50     15 4  超过200%的部分           60     3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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