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空间——税率
录入时间:2003-05-14
【中华财税网北京05/14/2003信息】 三、税率
土地增值税税率设计的基本原则是,增值多的多征,增值少的少征,无增值的不
征。
按照这个原则,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其中,最低税率为30%,最
高税率为60%,税收负担高于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实行这样的税率结构和负担水平,
一方面,可以对正常的房地产开发经营,通过较低税率体现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对
取得过高收入,尤其是对炒卖房地产获取暴利的单位和个人,也能发挥一定的调节作
用。
表6-1 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
级次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
1 不超过50%的部分 30 0
2 超过50%~100%的部分 40 5
3 超过100%~200%的部分 50 15
4 超过200%的部分 60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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