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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避税与反避税知识问答——什么是收入财产转移避税法?

录入时间:2001-12-25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5/2001信息】 答:收入财产转移避税法是常见国际避税 法之一,又称之为“物的流动避税。”纳税人为了避税目的,将其部分收入财产,从 实行高税率的居住国转移到实行低税率的国家或地区,即使不转移居所,也能达到减 轻税收负担的目的。通常的做法是用信托形式,把收入或财产委托给低税国家和地区 的信托公司或银行管理,在法律上使这些收入或财产与原所有人分离,以避免在高税 国纳税,更为普遍的是通过设在避税地的基地公司,把收入和财产从居住国转移出去, 以享受避税地的低税或免税的优惠待遇。 在实践中,除了信托形式之外,还有其他类似形式。例如,一国纳税人与某一银 行签订信托合约,该银行受托替该纳税人收取利息。当该受托银行所在国与支付利息 者所在国签订有双边税收条约时,按此条约规定,利息扣缴税率享有优惠待遇,则该 纳税人即可获得减免税好处。 在跨国避税中,许多纳税人总想通过在海外建立自己的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来实 现财产的转移,但事实上,相当一部分办事机构耗资多,效率低,不如在海外委托银 行实现转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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