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网北京03/29/2004信息】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
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筹划与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其要
点在于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合法性表示税务筹划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
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负是偷税行为,必须加以反对和制止。筹划性表示税务筹划必须
是在纳税方案实施前的规划和设计安排。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滞后于应税行
为,如交易行为发生之后才缴纳增值税或消费税,收益实现或分配后才缴纳所得税等
等。这在客观上提供了纳税人在纳税之前事先作出筹划的可能性。不同的纳税人和不
同的征税对象适用税法不同,这在另一方面向纳税人显示出可选择低税负的机会。目
的性表明税务筹划有明确的目的,即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节税就是要节约税收的
支付,以实现业务量最大,而支付的税收最小的目的。节税有三层含义:一是在业务
量一定时情况下,支付的税收总量最小;二是在业务规模扩大的情况下,支付的税收
总量相对最小;三是延期纳税,虽然企业总的税负不会减少,但相当于从国家取得了
一笔无息贷款。
应该指出,如果经营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收已经确定,再想方设法寻找少交税
的途径,这样的方法不能认为是税务筹划;税务筹划决不是帮助企业偷税漏税,而是
合理的节税,要以“诚信为本,信誉第一”的原则,处理好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关
系,按照企业成立之初,经营年度之中,经营年度之后,税务筹划可分为事前、事中、
事后三个阶段。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