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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技巧: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

录入时间:2004-02-04

  【中华财税网北京02/04/2004信息】 四、车船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及税额的计算   车船使用税实行从量计税的方法。根据车船的种类、性能、构造和使用情况不同, 分别选择了三种单位的计税标准,即辆、净吨位和载重吨位。   五、车船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车船使用税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船及其适用的计税标准分别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 式为:   1.机动车(载货汽车除外)和非机动车:   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2.载重汽车、机动船和非机动船:   应纳税额=车船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例:某运输公司拥有载货汽车20辆(其中2辆货车报停,货车载重净吨位全部为5 吨);乘人大客车90辆(其中32座以上车50辆,28座车25辆);小客车15辆(均为10座车)。 (注:车船使用税年税额为:载货汽车每吨50元,乘人汽车31座位以上的每辆180 元,12-30个座位的每辆150元,11座以下的每辆140元)该公司应纳车船使用税如下:   (1)货车应纳税额=18×5×50=4500(元)   (2)乘人汽车应纳税额50×180+25×150+15×140=14850(元)   (3)全年应纳车船使用税额=4500+14850=19350(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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