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技巧:印花税的纳税法规——减免税优惠
录入时间:2004-01-30
【中华财税网北京01/30/2004信息】 五、减免税优惠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税法的规定,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副本或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
同。
6.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房租合同,凡房屋属于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
花。
7.军事货物运输、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以及新建铁路临管线运输等的特殊货运凭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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