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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技巧:关税的纳税法规——关税的征税对象

录入时间:2004-01-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1/15/2004信息】 第十三章 关税的筹划   本章在介绍了关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完税价格和关税的税收优 惠及应纳税额的计算的基础上,重点分析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利用保税制度、进口 商品增值税和消费税等方面的纳税筹划以及充分利用关税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的具 体做法。   第一节 关税的纳税法规   关税是由国家海关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国境是一个国 家以边界为界限,全面行使主权的境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关境是指海关征收 关税的领域。一般国境和关境是一致的。商品进出国境也就是进出关境。   一、关税的征税对象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进出我国国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指贸易性商品;“物品” 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转工具上的服务人员 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入国境的个人物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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