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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列入成本、费用和损失的项目

录入时间:2001-01-04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4/2001信息】 A.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支出; B.无形资产的受让、开发支出; C.资本的股息; D.各项所得税税款; E.违法经营的罚款和没收财物的损失; P.各项税款的滞留金和罚款; G.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部分; H.支付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以外捐款; I.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使用费; M.与生产、经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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