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5-11-18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平度市路安加油站偷税案件。
经查,该加油站通过现金收款、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多个收款账户、使用其他企业POS机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333.03万元。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税费款、处罚款共计2625.48万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该案已依法移交公安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隐匿销售收入,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将对此种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坚定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保障守法经营者权益,推动相关行业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