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5-11-07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了广元永洪帅祥木业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骗享涉农税收优惠,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经查,2020年至2023年,以刘闯为首的犯罪团伙虚假注册广元永洪帅祥木业有限公司、广元庭院木业有限公司、剑阁县京贝木业有限公司3家空壳木材加工企业,虚构原木收购业务,骗享涉农税收优惠,为自己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307份,金额2463.43万元;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8份,价税合计2093.23万元。刘闯等7名犯罪分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不等,并对上述7人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共计279.34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上述3家公司作出税务处理决定,对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定性为虚开。同时,税务部门依法对13户下游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虚构涉农业务骗享税收优惠、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属于违反税收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提升税费服务质效的同时,坚决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