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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减免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国家普惠性税收减免扩围

录入时间:2022-04-11

  4月11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立足成都实际,成都市出台了30条政策措施,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30条政策措施,涵盖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支持重点行业稳定发展、强化服务业企业帮扶激励、促进外资外贸更好发展、支持市场主体扩大项目投资、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加强企业要素保障、优化为企服务营商环境八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健康发展,保障成都经济运行稳中向好。

  其中提出,减免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在成都市范围内依法合规承租市、区(市)县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对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非国有中型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非国有中型企业,2022年减免3个月房租;

  对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若承租的上述房产位于2022年依据国家标准被划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市)县范围内的,2022年减免6个月房租,其他区域减免3个月房租。对减免房租的国有房屋业主,落实国家和省继续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

  落实国家普惠性税收减免扩围。落实扩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继续落实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落实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落实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落实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规定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落实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2022年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政策,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

成都:加强餐饮零售等行业帮扶,鼓励推出郊野户外低密度旅游产品

  4月11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立足成都实际,成都市出台了30条政策措施,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措施提出,支持服务业企业上规模上台阶。对2022年新增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022年度零售额同比增速高于全市且规模达到10亿元(含)、20亿元(含)、50亿元(含)、100亿元(含)、200亿元(含)、500亿元(含),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加强餐饮零售等行业帮扶。对餐饮、零售、外卖配送、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和属于应检尽检人员范围的酒店企业员工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的,由所在地区(市)县给予检测费用全额补贴。在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允许临街店铺在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划定的区域内开展外摆经营活动。

  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期间,允许商贸企业(门店)在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交通安全情况下设置门店外摆位。鼓励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餐饮业、零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

  另外。夯实文旅和会展行业恢复基础。继续落实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暂退比例为80%。推动政府、院校、行业协会和旅游企业等共同开展服务技能和质量培训。实施金牌导游培训项目,稳定骨干导游队伍。

  鼓励推出郊野户外低密度旅游产品,支持开发旅游消费衍生产品,对参加国家级旅游商品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奖励。对新评为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项目”的,按照投入资金比例、示范带动作用等绩效,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0万元、50万元补贴。

  对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新(改)建停车场、游客中心、游步道等,按照投入资金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对疫情期间举办符合条件的线上展会项目的成都会展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对开展会展专业技能提升等培训项目的会展行业协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贴。

  对因疫情延期举办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展会项目,在基本补贴基础上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上浮补贴。统筹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和引导企业练好内功,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优化文旅和会展行业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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