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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财务决算工作中执行《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的通知

评价函[2004]238号颁布时间:2004-10-15

     2004年10月15日 评价函[2004]238号 各中央企业:   为了解和掌握中央企业各项主要业务的结构分布情况,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推动 企业做强做大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4754-2002)的分类框架体系,结合中央企业现行主要业务分布 情况,在2003年中央企业主业调查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企业主要 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国 资委统计评价局联系。 附件: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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