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15日 评价函[2004]238号
各中央企业:
为了解和掌握中央企业各项主要业务的结构分布情况,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推动
企业做强做大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4754-2002)的分类框架体系,结合中央企业现行主要业务分布
情况,在2003年中央企业主业调查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企业主要
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国
资委统计评价局联系。
附件:
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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