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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宁波检验检疫局升格为正厅级直属局的复函

国办函[2002]88号颁布时间:2002-11-14

     2002年11月14日 国办函[2002]8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质检总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宁波检验检疫局升格为正厅级直属局的请示》(浙政 [2002]1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升格为正厅级机构,隶属于质检总局, 不增加人员编制。   其他有关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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