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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基妇司关于开展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调查的通知

卫基妇社卫便函[2005]90号颁布时间:2005-09-08

     2005年9月8日 卫基妇社卫便函[2005]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基妇处:   为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强 化基层公共卫生,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国务院拟于今年第四季度召开全国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专题会议。为了解各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情况,做好会 议筹备,决定进行一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填写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调查表(见附件),确保数据真 实、可靠,字迹清楚。调查表可从卫生部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www.moh.gov.cn)。 联系人: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社区卫生服务分会李瑞莉、肖峰(010-85631386; 85637766-5557),E-mail:mail@chs.org.cn。   二、调查表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报送(包括电子版)。表1、2 请于9月23日前报送。表3请于10月7日前报送。请山西省太原市和长治市、黑 龙江省哈尔滨市和大庆市、浙江省杭州市和宁波市、江西省南昌市和九江市、广东省 深圳市和珠海市、四川省成都市和绵阳市、陕西省西安市和铜川市、甘肃省兰州市和 白银市于9月23日前同时报送表3。   三、各地如有反映本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特色材料、典型材料,可于9月 16日前报送(包括电子版)。联系人:卫生部妇社司社区卫生处周巍(010- 68792320),E-mail:jinshg@moh.gov.cn。 附件:1、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调查表1(略)    2、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调查表2(略)    3、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调查表3-1(略)    4、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调查表3-2(略)    5、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调查表3填表说明(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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