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7日 建城[2003]4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重庆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
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苏政发
[2003]9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增强服务功能,
提高服务水平方面提出了系统的安排和政策措施,具有较好的参考借鉴作用,现转发
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
进程的意见》,重点研究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经营
机制和市场监管机制,研究制定改革的各项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快市政公用企业改革
步伐,推动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
附件: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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