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97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97号颁布时间:2002-09-23
2002年9月23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97号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报告,刚果民主共和国暴发霍乱。至2002年9月初,刚果民
主共和国卫生部共报告霍乱病人2636例,其中67例死亡(病死率2.5%)。为防止霍乱
传入我国,保护前往刚果民主共和国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
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来自刚果民主共和国的旅客,如有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在入境时应当立即
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明。检验检疫人员对霍乱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以及有症状且
处于霍乱潜伏期人员要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来自刚果民主共和国的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
李、邮包要严格进行检疫查验,并依法实施消毒、除虫处理。如带有水产品、水果、
蔬菜、饮料及其他食品,未经许可,不准卸下。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旅行保健中心对前往刚果民主共和国的人员,可提供
有关传染病疫情信息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服务。
特此公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