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3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33号颁布时间:2002-04-11
2002年4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33号
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鄂尔多
斯羊绒系列产品(鄂尔多斯牌)和通辽肥牛企业的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进行了形式审
查和现场实地审查,确认合格,现予以公告。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有异议的,可以自即日起1个月内
向我局提出。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资料存放在我局备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