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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36号颁布时间:2002-04-19

     2002年4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 2002年第36号   2002年3月28日,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来自荷兰的盐渍猪肠衣中检出 氯霉素残留。同时根据法国、德国和爱尔兰的官方机构证实,从荷兰进口的牛肉、饲 料中也发现氯霉素残留。为有效防止境外有害污染食品流入境内,切实保护国民的生 命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出入境检验检疫风 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以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   1.自即日起,停止从荷兰进口动物源性食品。   2.对已进境的从荷兰输入的动物源性食品进行严格检验,检出有害人体健康物 质残留的产品一律作销毁处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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