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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3]90号颁布时间:2003-02-24

     2003年2月24日 深地税发[2003]90号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税 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 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税收问 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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