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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与斯里兰卡互免国际航空运输收入间接税换函生效执行的通知

东地税发[2005]46号颁布时间:2005-04-15

     2005年4月15日 东地税发[2005]46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与斯里兰卡互免国际航空运输收 入间接税换函生效执行的通知》(粤地税发[2005]7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与斯里兰卡互免国际航空运输收 入间接税换函生效执行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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