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更改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批复

颁布时间:1999-03-17

     1999年3月17日 肇庆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更改大面额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示》(肇国税发[1999]019号) 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将库存的1995年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改为万元版专用发票 使用,改版要求按粤国税电[1997]023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要注意做好增值 税专用发票的安全工作。   此复。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