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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向中国绿化基金会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江地税发[2000]231号颁布时间:2000-09-18

     2000年9月18日 江地税发[2000]231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向中国绿化基 金会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0]223号)转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向中国绿化基金会 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0]223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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