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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8]6号颁布时间:1998-01-13

       1998年1月13日 粤地税发[1998]6号 各市、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 税发[1997]190号)转发给你们,对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手续和权限问题,仍按 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粤地税发E1997]105号文有关规定办理,请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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