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湖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鄂国税发[2001]73号颁布时间:2001-04-05

     2001年4月5日 鄂国税发[2001]73号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全省所得税工作 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全省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从1995年6月份开始,经历了部分地市先行 试点、全省全面推行和深化完善三个阶段。在全省各级国税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 了很大成绩,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肯定。但是这项工作在全 省开展得不平衡,亟需采取措施,整体推进,同时,随着税制改革和征管改革的不断 深入,这项工作也需要进一步深化完善。为了进一步深化完善我省企业所得税规范化 管理工作,使企业所得税管理上一个新台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结合我省实 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税制中的主体税种之一,在组织收入、宏观调控和调节分配等 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企业所得税作用的充分发挥,必须建立在企业 所得税政策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实施的基础上。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有效贯彻实施的过 程,是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依法征税的过程,也是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过程。企业 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就是通过规章制度,对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所得税 政策法规,依法征收所得税的行为进行规范,在此基础上对纳税人的行为进行规范, 其目的是建立适合企业所得税管理特点的科学、严密的内部工作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 促进依法治税,强化征收管理,更好地发挥企业所得税组织收入和调节经济的职能作 用。   实践证明,凡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局 《企业所得税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扎扎实实抓落实,就会见成效; 就会促进依法治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就可以加强监督制约,防止随意性和不廉 洁行为的发生;就会提高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水平;就会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目 前一些地区存在工作不平衡的问题,主要是思想认识没有统一起来。因此,各级领导 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省局要求:已经有了制度,但还未落实到位的地 区,要抓紧落实;尚处于起步阶段的地区,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推动面上的工 作;还在原地踏步,尚未行动的地区,要抓紧行动起来,迎头赶上。   二、明确指导原则   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原则是:   (一)有利于依法治税。要以企业所得税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企业所 得税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征管制度,做到依法办事,依率计征,强化企业所得税征收管 理工作。   (二)有利于监督制约。通过制定科学、严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明确工作 责任目标,监督、制约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行为。强化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规范,保 证规范化管理工作全方位的落实。   (三)有利于加强管理。通过建立税务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完善所得税的各项规 定,按照科技加管理的指导思想,更新观念,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企业所得税的 征收管理水平。   (四)有利于组织收入。通过规范化管理,改进税收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使所得 税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促进所得税收入稳定增长。   三、完善制度办法   根据总局《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最近召开的全国所得税工作会 议精神,参照外省一些好的经验,省局已对《企业所得税规范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 修订,进一步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将于近期下发 各地,同时还要完善分行业的单项规范管理办法。各级国税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具体的实施办法,各地的实施办法应在今年6月底以前上报省局所得税管理处备案。   四、推进双向规范   企业所得税的规范化管理,是征纳双方的双向规范化管理,不能顾此失彼。目前, 各地对于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范化管理,都有成功的经验,但对 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各种行为进行规范,尚处于探索阶段。因此,下一步各级国 税部门要结合所得税管理的特点,推进双向规范,对纳税人从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 报、税款缴纳、税收优惠、财务处理、法律责任等各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其应 享受的权利、应履行的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省局继续选择荆门市、黄石市作为 深化完善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试点,并将这项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来抓。   五、更新管理观念   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是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工作效 率的有效途径。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更新观念,要引入科技加管理的观念, 要规范管理程序,改进管理手段,提高税务干部的素质和管理效率。各级税务部门要 按照总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将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内容,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进入税收征管主体软件系统。   六、抓好督办落实   做好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需要抓好督办落实。省 局机构改革完成后,对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补充调整,孙 振忠同志任组长,成员有姜锋、李晓南同志,日常工作由所得税管理处办理。各地要 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制定的有关监督考评的制 度和办法,量化标准,督促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做到责任明确,奖 罚分明,表彰先进,找出差距,改进所得税管理薄弱环节,提高所得税规范化管理水 平。省局在今年三季度将对各地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验收,希望各地切实 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