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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对部分墙体材料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鄂税发[1993]85号颁布时间:1993-02-15

     1993年2月15日 鄂税发[1993]85号   现将国家税务局(1993)国税发010号《国家税务局对部分墙体材料免征 增值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对部分墙体材料免征增值税的通知》(1993年1 月19日 (1993)国税发010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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