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对《关于免征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及其所属福利企业房产税的含》的复函
沪地税地(1996)28号颁布时间:1996-05-14
1996年5月14日 沪地税地(1996)28号
你局沪民企(96)第5号《关于免征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及其所属福利业房产
税的函》悉。经研究,为体现国家对残疾人员生活与工作的关心和照顾,减轻福
利企业经济负担,稳定职工情绪,针对福利企业的这一种特殊的企业实际情况,
决定对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及其所属福利企业(详细名单见附件)和从事生产假
肢、残疾人专用器具的企业的自用和出租房屋给予免征房产税的照顾。
附:上海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及其所属福利企业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