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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辽宁省优秀专家”称号获得者取得的专家津贴、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3]18号颁布时间:2003-01-30

     2003年1月30日 大地税函[2003]18号 各基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辽宁省优秀专家”称号获得者取得的专家津贴、 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辽地税函[2003]14号)转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辽宁省优秀专家”称号获得者取得的专家津贴、补 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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