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处关于对《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出租车行业计税依据及税收定额的通知》的补充规定
            个便函[2003]第12号颁布时间:2003-09-23
         
        
            
     2003年9月23日 个便函[2003]第12号
各基层局: 
  现将《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出租车行业计税依据及税收定额的通知》(以
下简称《通知》)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通知》中提及的排气量标准1600cc以上车型含排气量标准为
1600cc的车型。 
  二、《通知》中第一条第一款提及的“市内四区”含其他县(市)、区允许在市
内四区营运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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