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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票证报表(告)制度》的通知

晋国税计发(1998)56号颁布时间:1998-12-28

     1998年12月28日 晋国税计发(1998)56号 各地市县国税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一九九九年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票证报表(告)制度》印发给你们, 请抓紧布置,从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现将主要变动事项说明如下:   1999年国家进一步清费立税,将拟新开征“燃油税”和“车辆购置税”;同 时,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经济统计领域全面使用新的企业分类方法, 即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划分企业。为此,省局对1999年税收计划、会计、统计、 票证报表体系及其有关指标口径作了必要调整。   一、税收会计凭证   1.将“应征凭证汇总单”的“应退金额”栏分设为“合计”和“其中:缴款有 误应退”两栏,“缴款有误应退”栏反映申报无误缴款有误而发生的应退税款。   2.新的《税收会计制度》规定,对于小额退税及追回损失税金后的上解业务, 均必须由税收会计人员办理。因此,在“上解凭证汇总单”中,取消“小额退税”栏, 并将“上解税金数”项下的“追回损失税金”改设为“收回呆帐税金数”。“收回呆 帐税金数”栏反映已确认为呆帐税金后又清收回的呆帐税金。   3.新的《税收会计制度》增设了“待清理呆帐税金”科目,将超过三年仍然没 有收回的欠税以及纳税人发生解散、撤销、破产经法定清算后仍未收回的欠税从“待 征类”科目中分离出来,因此,欠税类型中取消了“死欠”栏,“分户欠缴税金汇总 单”的欠税类型相应设置为“缓征”、“往年陈欠”、“本年新欠”三类。   二、税收会计帐簿   1.欠缴税金辅助帐。与“分户欠缴税金汇总单”相同,欠缴税金辅助账余额分 析的欠税类型相应改设为“缓征”、“往年陈欠”、“本年新欠”三类。   2.待征税金明细账。将其左上角企业基本情况栏中的“经济性质”改为“注册 类型”,“经营项目”改为“主要品目”。   3.本制度中所列账簿仅适用于手工核算单位,微机核算单位的账簿格式在会计 核算软件中具体规定。   三、税收计划报表   (一)税收月快报表(上报文件名: DB99G??.*)   1.1999年根据国家预算收支科目的变化和工作需要,取消“工商税收收 入”,改为“税收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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