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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太原市在修理修配、机动车零配件销售行业使用定额发票的批复

晋国税征发(1998)43号 晋国税征发(1998)43号颁布时间:1998-09-24

     1998年9月24日 晋国税征发(1998)43号 太原市国税局:   你局关于申请在太原市加油站、修理修配、机动车零配件行业使用定额发票的报 告(并国税发字[1998]第10号)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市从10月1日 起在修理修配、机动车零配件销售行业使用定额发票,原使用的锯齿发票暂时收缴封 存。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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