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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普通服务和特殊服务免征营业税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2006]28号颁布时间:2006-05-25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普通服务和特殊服务免征营业税通知》(财税[2006]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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