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2005]36号颁布时间:2005-05-13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理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