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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的通知

石国税发[2004]141号颁布时间:2004-07-22

     2004年7月22日 石国税发[2004]141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的通知》(冀 国税发[2004]9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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