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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汇管理部门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2000]35号颁布时间:2000-11-28

     2000年11月28日 冀财税[2000]35号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汇管理部门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的通知》(财税[2000]7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汇管理部门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 知》(财税[2000]78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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