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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原料及制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1998]036号颁布时间:1998-03-04

     1998年3月4日 京国税[1998]036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原料及制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 税字[1998]2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原料及制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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