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转发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扩大煤层气开采对外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监总厅煤装[2007]162号颁布时间:2007-11-01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有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2007年10月1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煤层气开采对外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资函[2007]94号),就进一步扩大煤层气开采对外合作的原则、试点企业应具备的条件、申报程序等有关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将有关精神告知辖区内煤矿企业,并鼓励和支持煤矿企业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做好煤层气对外合作试点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