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恢复小麦出口的通知
            [2001]外经贸管发第3号颁布时间:2001-01-03
         
        
            
         2001年1月3日 [2001]外经贸管发第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中央管理外经贸企业:
    根据国内小麦供需状况的变化,经商国家计委,外经贸部《关于暂停出口小麦的
通知》([1996]外经贸管发第602号文件)自即日起停止执行。小麦出口改为实行配额
许可证管理,外经贸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根据国家计委、外经贸部联合下达的出口
配额发放小麦出口许可证。
    特此通知
附件:小麦海关编码
    10011000  硬粒小麦
    10019010  种用小麦
    10019090  其它小麦及混合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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