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发《关于做好1998年地方外贸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财商字[1998]129号颁布时间:1998-03-31
1998年3月31日 财商字[1998]129号
为了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做好1998年外贸财务
管理工作,现将《关于做好1998年外贸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下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做好1998年地方外贸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1998年是实现“九五”计划关键性的一年,各级财政机关,要认真学习十五
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会议精神,继续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
心,促进外贸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各地外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以经济效益为
中心,建立健全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抓大放小”的改革方针,
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外贸企业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支持和规范外贸企业的
转机建制;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强化财务管理、制止挂帐出口,努力支持外贸企业完
成出口增长任务。
一、继续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做好扭亏增盈工作,在控制外贸企业挂帐出口
的同时,支持企业在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完成出口增长任务。
1.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积极促进外贸出口。根据“九五”计划和国民经济
跨世纪发展的需要,国务院要求1998年我国进出口贸易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
但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世界经济区域化、集团化与贸易保护主义趋势的加剧,使我
国外贸出口面临不利的竞争环境;外贸企业历史包袱沉重,亏损挂帐多,也影响到外
贸出口的增长。因此,各级外贸主管财政机关,要想方设法、干方百计支持企业贯彻
“以质取胜”的原则,努力拓展外贸出口增长方式的新领域。在抓好今年外贸出口的
工作中,继续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个心,处理好规模与效益的关系,控制新亏损、新挂
帐的增长。
2.各地财政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
扭亏增盈工作目标责任制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30号]精神,建立健全
外贸企业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有的放矢、实事求是地制定外贸企业招亏增盈目标,
逐户确定和量化考核指标,并通过运用工效挂钩办法、财政政策扶持、经济效益评价
指标体系等手段,引导企业把扭亏增盈工作同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相结
合,积极消化各种增支减收因素,坚决遏制亏损上升的势头。
二、进一步深化外贸企业改革,积极探索外贸企业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路子,
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和规范适应市场经济的企业运行机制。
1.要集中力量支持搞好国有大中型外贸企业的改革、改组、改制工作。在支持
企业转机建制的过程中,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
求,帮助外贸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建立以资产为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切实
转变外贸企业经营机制,增强外贸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将外贸母公司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分公司,建立科
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形成有效的激励和
制约机制,并逐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来运作。要积极引导和推动外贸企业实现战
略性改组,鼓励外贸企业通过收购、控股、参股等方式,实现资源优势的优化配置,
促进外贸企业国有存量资产的流动,搞好国有资产结构的调整,提高国有资产的质量。
支持外贸企业通过改组、兼并、联合、股份制等方式组建企业集团,鼓励外贸企业以
资产、业务为纽带与其他企业共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成利益共同
体。
2.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外贸企业。各地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
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外贸企业的步伐。国有小型外贸企业可以采取改组、联合、兼
并、租赁、承包经营等方式进行改革,也可以实行股份合作制或内部职工持股,还可
以实行产权转让,把国有小型外贸企业的资产出售给其他法人或职工个人。
3.认真做好外贸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1)要积极参与国有外贸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严格把好产权界定关、国有资
产评估关,做好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增减值的审批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真实性、完
整性。认真参与外贸企业的改革改组转制、减员增效方案的设计、审核及决策工作,
规范外贸企业在改组改制过程中的各种财务行为。
(2)要深入研究外贸企业在改组改制、组建集团、资产重组过程中出现的财政
财务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严防国有资产
流失。
(3)要坚持国有外贸企业所有者权益属国家所有,禁止任何形式的私分、肢解、
无偿赠与国有资产,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完整性。
三、继续加强外贸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约束机制。各地在推进外贸企
业改革中,要坚持“三改一加强”的基本原则,把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同加强
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坚决克服以改代管、以“股”代管的片面倾向,把深化改革、转
机建制同强化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外贸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良性循环。
1.积极探索和促进外贸企业建立内部风险防范体系,确保所有者权益的完整。
重点研究对外贸企业实施一级法人体制下授权经营和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财务管理方
式。
2.继续落实和推动外贸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以清收外欠、
压缩费用、盘活存量资产为重点的增收挖潜节支活动,促进外贸企业逐步建立起以财
务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科学管理体系。
3.积极宣传和评价外贸企业经济效益,进一步发挥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的导
向作用,促进各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开展对所属企业经济效益的评价工作。
四、发挥财政职能,加强外贸企业财务监督管理。
1.要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意见的通知》
[国发(1997)29号]要求,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对企业资金营运、
经营活动、成本费用、资产处置、利润分配等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监督。
大力宣传加强财务监督管理重要性的力度,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使企业自觉接受财政
监督管理。
2.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并以
此为契机,加强外贸企业财会基础工作,确保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研究制定有效的外贸企业财务登记管理办法,通过财务登记制度,达到规范
企业财务管理和实施财务监督的目的。
4.进一步完善工效挂钩办法,建立外贸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和
职工的积极性。
五、加强宏观调控,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大力支持外贸企业结构调整,增强国有
外贸企业竞争力。
1.充分利用外贸发展基金、扶持外贸周转金,进一步优化外贸出口商品结构,
支持机电产品、成套设备以及高新技术产品等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加快培育一批有
相对竞争优势的出口产品和企业,真正把“以质取胜”的战略落到实处。
2.用好财政政策,完善所得税返还办法。对有亏损挂帐的外贸企业,返还的所
得税应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挂帐。对没有亏损挂帐的盈利企业,所得税返还应增加
企业国家资本金,逐步改善国有外贸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
3.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研究探索充实国有外贸企业资本金的办法,增加对国有外
贸企业的资金投入,优化资本结构,完善资产负债比例,增强国有外贸企业竞争实力。
六、加强学习,转变观念,改进作风,认真做好调查研究。
各级财政机关要认真学习十五大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注意更新知识,认真
做好调研工作。对当前扩大外贸出口所面临的国内国际环境、亚洲金融危机对外贸出
口的影响、外贸企业改组改制的进展情况、外贸企业上市、内部职工持股、小型企业
股份合作制的运行方式等,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及时反馈、及时总结,及时
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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